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銅陵市長江西路(銅官大道-白云路)路段交通改造立體防控項目”(項目編號:TSZB2021134)做出如下補充說明:
1、招標文件中“第三章 需補充或改動的格式條款”修改如下:
序號 |
條款號 |
改動的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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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文件 |
現修改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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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要提示(二) |
工程量清單中“★”要求提供的相應證明資料,投標文件中無需提供,但中標單位須在中標后10天內按招標文件要求把設備(產品不低于招標文件中設備參數性能指標)采購清單、參數、廠家及相應證明材料等提供給招標人審核,如中標人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材料及擅自采購的設備及施工,招標人有權對中標人行為不予認可且不支付任何費用,招標人有權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并將相關情況抄送建設等主管部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中標人承擔。招標人有權組織第三方對進場設備等進行驗收,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無條件退換,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抄送相關主管部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中標人承擔,且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 |
工程量清單中“★”要求提供的相應證明資料,投標時及投標后均無需提供。 中標人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無條件配合交警部門,設備采購前須報方案及樣品經招標人及使用單位認可后方可進場施工,招標人有權對中標人擅自采購的設備及施工行為不予認可且不支付任何費用,且所提供的設備及系統必須無縫接入到銅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管理平臺的數據并滿足管控測試要求,必須確保移交給主管部門,否則招標人有權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并將相關情況抄送建設等主管部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中標人承擔。 |
2、刪除招標文件評標辦法中“3. 投標資格評審”第11項和“第四章 投標文件格式”中的技術規格承諾書評審要求。
3、本項目售后服務響應時間以招標文件“第四章 投標文件格式”中的維保及售后服務承諾函時間為準。
4、更改部分以此次補充公告內容為準。招標文件內涉及上述修改內容的,均按上述要求進行統一修改,本招標補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贅述。
5、開標時間改為2021年09月30日上午9:00,開標地點不變。
特此說明!
招標人:銅陵市建設投資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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